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?

分类:工伤认定 · 发布时间:2026-05-18 18:49:04 · 阅读:48次 · 作者:广东工伤在线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六)项,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
需要满足的条件:
1. 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;
2. 属于交通事故;
3. 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。

Q:自己没违章被撞了算工伤吗?
A:算。无责任或同等责任、次要责任都符合条件。

Q:下班接孩子途中发生事故算吗?
A:在合理路线范围内通常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。

Q:骑电动车没有驾照,发生事故算吗?
A:如果承担主要责任以上,不能认定为工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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